记者获悉,2021年4月10日起发行2021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第一期、第二期,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额400亿元。其中,第一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8%,最大发行额200亿元;第二期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3.97%,最大发行额20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21年4月10日至4月19日,2021年4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4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一期和第二期分别于2024年4月10日和2026年4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有购买意向的市民在发行期间可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恒丰银行、青岛银行、浙商银行等银行机构网点现场购买,也可通过上述银行(恒丰银行除外)的网上银行购买。
至发行开始日前一日,如遇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人民银行调整3年期金融机构存款基准利率,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未售出发行额度由财政部收回注销。
通讯员 赵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