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推行分批纳入、动态管理的“证照联办”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1日 阅读 381
鲁南网11月1日讯(记者 徐文敏)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提升企业开办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临沂市制定《临沂市推行“证照联办”工作实施方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证照联办”模式,解决企业办理登记审批等事项时在不同部门窗口之间往返跑的问题,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不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据介绍,“证照联办”是将营业执照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后置审批项目、关联服务项目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工商部门和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分别核发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件,并由综合窗口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审批决定。
此次“证照联办”实施企业证照办理流程再造,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次提交、同步办理、信息共享、限时办结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让企业办事更加快捷、方便,力争企业开办基本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实行严格依法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优化提升市、县(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简化整合办事环节,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实现全程无缝对接。
根据实施方案,临沂对“证照联办”事项实行分批纳入、动态管理,根据实施情况拓展深化,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保留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各部门窗口,尊重企业根据办事习惯自主选择证照事项办理模式的权利。统筹“证照联办”与“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同时,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岛,规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减少重复提交材料,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扩大涉企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范围,提高登记审批效率。
链接:18 项行政审批事项纳入首批企业“证照联办”名单
根据新出台的实施办法,此次“证照联办”将企业办件频率高、“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条件较为成熟,能够由同级政府部门同步办理的18 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首批纳入“证照联办”范围。其他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在条件成熟后分批纳入“证照联办”范围,由市工商局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动态发布。鼓励各县区根据实际探索扩大“证照联办”范围。
公布的临沂市企业“证照联办”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涉及餐饮服务、药品经营(零售)、开办商场超市等18个事项,既包含餐饮、商超等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也包含图书馆、美术馆、旅行社等各个行业的开办经营。
据了解,首批纳入“证照联办”范围的事项将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构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
申请人在办理“证照联办”实施范围内的审批服务事项时,向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综合窗口收件后,由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统一编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在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后予以受理。综合窗口将受理的申请材料、信息数据录入临沂市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给相关联办部门,同时将纸质申请文件材料传送到相关审批服务部门窗口。
记者 徐文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