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划定政商交往底线,严查9类行为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4日 阅读 419
鲁南网4月24日讯(记者 徐文敏)近日,山东省纪委省监委印发《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划定政商交往9条正面清单和9条负面清单,厘清定位规范行为,对作风和纪律划出了清晰的红线。

政商关系“亲”则两利,“清”则相安。意见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规范政商交往为重点,以风清气正、交往有道、和谐高效为目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推动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堂堂正正走进企业,干干净净接触企业,既要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担当作为,助力企业发展,主动靠前服务,又要树牢纪律观念,严守各项要求,纯洁交往关系,做到政商交往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

意见列出9条交往的“正面清单”,明确规定,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与企业及其负责人交往中,经批准或者报备,可以从事部分活动。

而“负面清单”则明确列出,领导干部在与企业负责人交往中的底线红线。比如收受礼品、礼金,向企业主借款借车借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安排配偶、子女到企业任职或者挂名领薪。除了“吃拿卡要”,意见还明令禁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以及政务服务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为监督“负面清单”中问题的出现,山东省纪委监委明确,设立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受理涉企投诉举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并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坚决严肃问责。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