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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进一步完善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

来源:鲁南网 作者:吴慧 发布时间:2016-12-14 15:03

    鲁南网12月13日讯(记者 吴慧)近日,市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提出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做好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包括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联动机制以市为单位启动或者中止。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5%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当满足任一条件,均应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均未达到启动标准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采取“按月计算、按月发放”的办法,补贴数额参照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上涨幅度确定。
 
    据了解,2011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的联动机制,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近8000万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
 
    近年来,各地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启动联动机制,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超过180亿元。2014年,国家适应形势变化对联动机制进行过一次完善,此次是第二次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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