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机3次转手 把原机主钱占为己有
来源:鲁南网 作者:英子 发布时间:2016-08-04 17:49
鲁南网8月3日热线消息(记者 英子 通讯员 兆永 王逢)利用虚假信息办理POS机,在3次转手他人后以该POS机网上银行客户认证工具丢失为由重新补办网上银行客户认证工具,将近7万元占为己有。
今年48岁的王某是枣庄市台儿庄区人。2013年1月份,王某利用虚假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办理一台POS机,后于当年8月将该POS机销售给临沂的张某。此后,张某将该POS机销售给临沭高某,高某又转售给临沭的李某。
2014年8月1日,王某伙同他人以该POS机网上银行客户认证工具丢失为由,重新补办网上银行客户认证工具,将李某POS机刷到账户上的69625元转至王某的个人银行卡中,非法占为己有。案发后,被告人退还被害人损失90000元。
近日,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被执行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