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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兰山中小学招生划片出炉 明起网报

来源:沂蒙晚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6-05-10 22:10

 

9日,兰山区召开招生工作会,公布了今年的招生方案。据了解,今年兰山区城区范围内一年级新生,必须从5月11日起,通过“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注册信息,网上申报学区内学校。同时,由于报名方式的改变,今年各学校的招生计划也将推迟到6月下旬公布。

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符合城区公办学校(金雀山、银雀山、兰山、柳青四个街道范围内)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必须登陆“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入学信息,申报学区内学校。

从网上报名,到信息初审,中间大约间隔1个多月的时间,城区各学校将在区教体局统一安排下,通过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家访认定等方式,加大认证初审的力度,确定录取资质,坚决制止择校行为。同时,在招生中兰山区还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提供无效证件者或虚假证件者,一律取消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

在招生会议上,往年同时公布的招生计划并没有出现。据了解,由于今年兰山区首次启用网上报名,各学校将最大限度地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根据报名人数,在6月下旬确定招生计划。

兰山区要求,各镇街和学校要根据本区域适龄儿童数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学校班级规模。目前兰山区小学平均班额达到63人,初中达到59人,与省里规定的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小班额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不过较往年已经有了很大改善。今年我市提出将消化50%的大班额目标,但是今年兰山区净增学位(新生学位数-毕业生学位数)达到19000余人,所以依照今年的招生形势来看,城区中小学今年还得挤一挤。

入学须知之

兰山常住居民子女

(1)报名条件:①入学儿童年龄应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②具有兰山区常住户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购房产且实际居住。

(2)所需材料:兰山区户口簿、学区内房产证、监护人身份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3)办法说明: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自有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房产。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等非住房不能作为入学房产。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抵押贷款的,提供加盖房产部门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购房合同(须有房产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入住证明(水电费发票);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随迁子女入学明年试行“积分制”

以外来人员在兰山务工或经商的时间长短为序,统筹安排学位

在今年的招生中,兰山区将积极探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而2017年,兰山区将向一些大城市看齐,试行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制,也就是说,在兰山区经商或务工时间越长,就越有可能被录取。

在招生工作会上,记者了解到,近两年随迁子女数量占到兰山区适龄儿童的50%左右,为保证他们顺利入学,今年兰山区将以外来人员在兰山务工或经商的时间长短为序,统筹安排学位。而由于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没有空余学位或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兰山区教体局局长刘维军透露,2017年,兰山区将试行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制,主要依据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兰山的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经商纳税时间长短进行积分,时间越长,积分越高,优先录取,保证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入学须知之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①入学儿童年龄应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②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临沂市教育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临沂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基础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随迁子女来我区中小学就读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父母在兰山区有稳定的住所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2)所需材料:

①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②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③务工或经商证明:在兰山区务工者,父母一方需在我区参加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兰山区经商者,父母一方需持有在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工商税务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④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

(3)办法说明:①以上证件,截至2016年8月31日,时间需满一年。自2017年开始,截至5月31日,以上证件时间需满一年。

②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兰山区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由于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没有空余学位或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家长必读

城区小学录取顺序“优先级”

1、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2、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3、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4、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公安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5、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产的;

6、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片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依次录取。学位不足的由区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周边片区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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