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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从30元/月涨到240元/月 物业称:符合相关收费标准

来源:鲁南网 作者:王晓 发布时间:2017-05-26 11:53

        鲁南网5月25日热线消息(记者 王晓)小区之前的停车位是按照30元/月收取,从今年4月份开始,物业推出了两种不同的收费标准,地上继续按照30元/月出租,地下按照240元/月出租,这让家住市区阳光高第小区的孙女士很郁闷。

       据孙女士介绍,她是2008年搬到该小区入住的,那时候家里还没有买车,小区地上还有不少公共绿地,慢慢地,小区入住的人员越来越多,进出车辆也越来越多,物业就把地上的一些公共用地改成了停车位,方便业主停车。

       “当时物业这样的做法,业主们还是很支持的。”孙女士告诉记者,那时候停车收费标准是每天1块钱。“小区很多都是上班族,早晨出门,晚上回家,这样的租车位价格还是很合理的。”

       从今年3月14日开始,物业就贴出公示,具体内容是由于停车位紧张,希望业主尽快到物业办理相关租车手续。等孙女士去物业办理时,被告知每月30元的停车位已经全部出租了。要想租车位只能选择地下停车位,但是价格确实每月240元租金。孙女士认为地上和地下停车位价格差距很大,对很多业主来说并不公平。

       2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玉山物业。一名姓张的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阳光高第小区是商住一体,住户达到1400多户,而小区的地上停车位有350个,地下停车位有428个,满足不了业主的停车需求,所以需要进行规范管理。

       张经理告诉记者,物业在今年的3月14日就在小区里贴出了告示,已经告知业主需要到物业办理相关的车位租用手续,在4月14日,地上的350个停车位全部租赁完。现在地下的428个车位还有空余,业主可以选择租赁地下车位。

       由于地下车位按照相关的收费标准为240元/月,很多业主不太能接受。张经理说,该小区作为商住一体,商业占10万平方米,住宅占12万平方米,根据比例,业主其实只能占用245个停车位,商户可占用205个停车位。物业也是最大程度上满足业主的要求,最终拿出所有的地上停车位,也就是350个来满足业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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