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办理备案手续前需进行信息公示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阅读 621
本报9月26日讯 (记者 邵明习)为有效缓解停车场管理单位与业主因信息沟通不畅导致的矛盾纠纷,日前,临沂市停车办推出了停车场备案信息公示制度,要求停车场管理单位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前进行相关信息公示。
按照公示要求,今后所有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的停车场管理单位必须在停车场区和住宅小区显著位置进行信息公示,内容包括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单位信息、经营管理权说明、停车位数量及设置情况、拟备案及收费的停车场区域、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以及停车位权属争议、收费争议解决途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