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发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编辑:鲁南网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8日 阅读 566
    鲁南网10月18日讯(记者 徐文敏)近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旨在迅速有效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发生,规范金融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合法金融权益,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保障全市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预案》所称金融突发事件,是指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突然发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金融和经济社会稳定、需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预案》主要适用于国内或境外发生重大事件引发的全市性或区域性金融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引发的危及全市或区域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金融市场剧烈波动或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市场退出引发的全市性或区域性金融突发事件;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非法开办金融业务及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经营等引发的严重影响全市或区域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实体经济风险传导至金融领域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影响全市或区域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其他原因引发的严重影响全市或区域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预案》共9章,包括了总则、金融突发事件分级、金融突发事件应对分级责任、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及附则。《预案》明确处置金融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分工,建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体系,健全快速反应机制。
   《预案》突出金融风险预防预警,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了金融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防范、预警预警、应急响应的内容。此外,在通信保障、文电运转保障、技术保障、安全保障、人力与组织保障等应急保障方面也做了明确规定。值得一提的是,《预案》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准确判断评估事件态势,及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控制、减轻和消除金融突发事件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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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上下联动分级应对
 
    为有效应对和处置金融突发事件,市政府建立临沂市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确定了其具体职责。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组长,协助分管联系金融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市金融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市信访局、市维稳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以及事件发生地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市领导小组实施统一领导、指挥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分析、研究金融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订应急措施;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相关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应急措施,并商请司法机关予以配合等职责,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金融突发事件4个等级
金融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Ⅰ级)、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Ⅱ级)、较大金融突发事件(Ⅲ级)和一般金融突发事件(IV 级)4 个等级。
 
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Ⅰ级)
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国内金融各行业已经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的、需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国际上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国内宏观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其他需按Ⅰ级标准处理的金融突发事件。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Ⅰ级)。
 
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Ⅱ级)
国际上或国内出现的、已经影响或极有可能影响全省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国务院或国家有关机构要求省各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处置且对全省有较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省内发生的、具有全省性影响或可能波及周边地区的金融突发事件;省内金融各行业已经或将要出现连锁反应,需有关部门单位协同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其他需按Ⅱ级标准处理的金融突发事件。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为重大金融突发事件(Ⅱ级)。
 
较大金融突发事件(Ⅲ级)
在市内发生的、具有全市性影响或对市内多个金融行业产生影响、但未造成全省性影响的金融突发事件;在市内发生的、所涉及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不能单独应对、需跨县区协调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其他需按Ⅲ级标准处理的金融突发事件。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为较大金融突发事件(Ⅲ级)。
 
一般金融突发事件(IV 级)
在县区(开发区)内发生的、其影响主要限于本县区(开发区)内的金融突发事件;所涉及县区(开发区)能单独应对、不需跨县区协调处置的金融突发事件;其他需按IV 级标准处理的金融突发事件。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当金融突发事件等级随着时间推移或情况变化有所上升时,按升级后的级别处理。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为一般金融突发事件(IV 级)。
 
记者 徐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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