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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蝎子“斤两不足”遭重罚 商家:已加倍赔偿顾客,为何还要重罚

来源:鲁南网 作者:刘青 发布时间:2016-07-08 19:24
日前,沂水县城的耿某因卖蝎子因斤两发生纠纷,顾客说少了750元的蝎子并找上门,耿某的家属卢某为息事宁人,加倍赔偿了顾客1400元的蝎子。随后,沂水县城区工商所对耿某所开商铺的电子称进行检查,并对耿某处以2250元罚款。但是,耿某对此有异议,拔打12345进行投拆,并向上级递交了行政复议书。
 
事件:卖蝎子因斤两问题引发纠纷
 
     6月22日,沂水县的耿某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他在沂水县城开了一家小型商铺,2016年5月,顾客王先生在他的商铺购买了1440元的沂蒙全蝎,当时计量用的是电子称,市斤显示,电子称显王某所买的蝎子共4.8斤,王某也看了称,商铺让了40元,按1400元收取,后来王某又在商铺挑选了100元的香椿芽,商铺共计收取了王某1500元。可是,王某回家后,打开沂蒙全蝎包装称了一下,说商铺少给了顾客一半多的蝎子,并找到商铺要求赔偿。由于王某找上门时叫了4辆车、10多人围在店门口,导致很多人围观,商铺的生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顾客说商家存在计量不足的问题,这个问题我保留个人意见:顾客将沂蒙全蝎带回家,自己打开包称了斤两,说是少了2.5斤。”耿某说,公正地说,顾客必须当面称,或别打开原包装称,顾客在家私自打开包装称,然后说斤两不够,也里边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楚呢?顾客王某多次围在商铺门家要求赔偿,他的生意几乎做不下去了,于是他就问顾客有什么要求,顾客说少给了750元的蝎子,为了息事宁人,既然顾客说少给他750元的蝎子,他决定退给顾客750元钱。
 
     耿某说,可是王某说他买蝎子是送人的,必须够斤两,顾客还是要蝎子,最后他的家属卢某在原来的蝎子不再要的情况下,又称了1400元的蝎子给顾客,实际上是赔了顾客一倍的蝎子。得到了赔偿后,王某随后又找到商铺,称再要5000元,此事才能了结,不然,他将告到工商部门给商铺处罚。
 
处理:沂水工商部门对商家进行处罚
 
    耿某说,顾客说买蝎子少了斤两,买卖双方已通过协商,商铺已另外赔偿了顾客一倍的蝎子,这件事算已经了结了,可是顾客在得到赔偿后,又来向商铺要钱,而且数额较大,这是什么道理?于是,他当即立断地拒绝了顾客的要求。
 
     “第二天,沂水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的工作人员来到他开的那家商铺,对王某投诉购买蝎子的案情进行了调查。”耿某说,经检查,沂水工商局城区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说电子称计价有问题,但是处理期间他听到沂水县工商局一位女的执法人员让沂水县技术监督部门的衡器鉴定人员出鉴定结果,该鉴定人员说了一句“这个怎么出鉴定结果”,但是,沂水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还是开具了对商铺处以2250元的罚款通知书。
 
     7月7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沂水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依法查处了耿某的商铺,经检查经营者耿某的电子称计价有问题,具体原因是该电子称设置的是市斤,而卢某却将电子称的显示的结果按公斤计量,因此,实际上是少给了消费者王某2.5斤蝎子。消费者王某在耿某的商铺购买了1400元的沂蒙全蝎,商家应给消费者2.4公斤蝎子,可是商家却只给了消费者2.3斤蝎子,少给了消费者2.5斤的蝎子,斤两少给了消费者一半多。
     
投诉:工商部门的处罚是否过重?
 
    耿某说,沂水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查处了他的商铺,执法人员称电子称计价有问题,并对商铺处以2250元的罚款。但是,他对此存在异议。日前,他亲自找到他购买电子称的商家,该商家在沂水县城西环路,是一个专门经营电子称的商家,该商家的老板却称电子称是绝对没问题的,他们销售的电子称全都是一样的,即电子计量称,他们卖出去很多称都没任何问题,电子称可以调为公斤显示,也可以调为市斤显示,如果有人说他卖的电子称有问题,可以让当事人来找他。
 
    “我用的电子称实际上是电子计价称,由于老百姓还不习惯用公斤计量,因此商铺在顾客买东西时通常将电子称调为市斤显示,电子称同时能显示出所购物品的斤两及计价。”耿某说,这样顾客在买东西时,商家就会告知顾客,他所买的东西是几斤几两,每市斤多钱,顾客很快就能算出应支付多少钱。既然电子称计价没有问题,工商部门为何还要处罚,而且还处罚那么重?
 
   沂水县工商局城区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表示,执法人员到耿某商铺检查时,耿某当时已承认顾客王某在购买沂蒙全蝎时,电子称计价存在问题,少给了斤两,当时执法人员有录相、录音为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工商部门可对当事人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本案对当事人处以2250元罚款是在低幅度范围内的罚款,是当事人非法所得750元的3倍罚款,不存在投诉人所反映的处罚过重的问题。
 
   卢某表示,根据双方协商,商铺已加倍赔偿了顾客,而沂水工商部门却又以电子称计价有问题为名对其罚款2250元,处罚过重。7月7日,他已向沂水县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他希望上级部门尽快公正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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