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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断裂项链多次跑空 消费者要求商家赔偿违约金500元

来源:鲁南网 作者:刘青 发布时间:2016-08-02 18:50

      日前,市民王先生在莒南县城一家商场为妻子购买了一件银饰项链,可是戴了不足两个月后该项链断裂了,商家答复10至15天修好,可是王先生从临沂到商家多次跑空,历时两个多月,仍未取到修好的项链,光燃油就耗去了300元。于是,王先生投诉商家要求赔偿违约金500元。

 
事件:
银饰项链戴了50天断裂
 
    7月24日,市民王先生拔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4月9日,他在莒南县十泉路一家商场一楼购买了一件银饰项链。这个银饰项链虽是用银子制作而成,但是外观十分漂亮。因为快到母亲节,妻子说她看中了那件银饰项链,非让他买下来,当作母亲节的礼物送给她。
 
    “那件银饰项链价格比较实惠,一件价格才98元,看上去设计还挺好看。”王先生说,于是他就毫不犹豫地买了下来。回家后妻子就将该件银饰项链戴在了颈项上,可是仅仅过去了50天后,该件银饰项链却意外断裂。
 
     王先生说,5月29日,他将该件断裂的项链送到商家专柜维修,该专柜工作人员说在专柜维修基本上看不出维修的痕迹,并答复10到15天左右的时间就能修好。可是,他如约到专柜取货时,专柜说还没有送厂家维修。该专柜工作人员表示,立即送厂家维修,让他再过半个月前来拿货。可是,到期后他又到专柜取货,又扑了个空。
 
     “专柜多次约定了取货时间,可是我多次如约到专取项链时,均没拿到维修好的项链。”王先生说,他在临沂北城新区工作,为了拿项链,他要多次开着车到莒南县城,光燃油的花费就已经超过项链价值的几倍了,可是专柜还是拖拖拉拉,不拿维修承诺当回事。
 
调解:
商家同意退一赔一
 
   王先生说,他对商家专柜的失信行为感到十分不理解,商家作为经营实体,无论顾客身份如何,买卖大小,都应该履行承诺,兑现诺言,怎么可以拿消费者的时间与财力不拿当一回事,反反复复,多次约定取货的时间,却多次让消费者扑空,这应该是一种严重的失信行为。
 
   “为了修一件断裂的项链,我从临沂赶到莒南县城,与商家专柜约定取货时间,却无一例外地扑空。”王先生认为,商家失信并进一步给他造成损失,商家应该对此事给予赔偿。令他感十分意外的是,最后一次商家称银饰项链已修好,让他去取货,当他看到商家专柜维修好的银饰项链时,明显感到比较粗糙,断裂处修复的痕迹十分明显,因此,感到十分不满意。
 
    7月24日,王先生拔打12345市民热线对商家进行了投诉。25日,经莒南县工商局调解,商家同意提出解决方案,同意退一赔一,赔偿王先生现金200元。莒南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电话告知王先生,让他联系该商场的经理,可是该经理让王先生写“收到条”,遭到王先生的拒绝。
 
   王先生认为,经工商部门调解,商家同意收回银饰项链,并答应赔偿200元现金,可是商家执意要他写下收到条,为什么要写下收到条?调解内容中也没有让他写收到条的要求。他感到商家是另有所图,因此,这个所谓的收到条他坚决不能写。
   
分歧:
消费者要求商家赔偿违约金
 
     王先生说,由于他不愿写收到条,商家则坚决拒绝支付给王先生200元赔偿金。于是双方再次陷入了僵局。前几天,他再次拔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商家仍未处理好赔偿事宜。他认为,商家又让他白跑了一趟,他实在是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即然商家屡屡不知悔过,他将要求商家全面赔偿他的损失。
 
    “在得知我又要拔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商家表示同意赔偿给我现金200元,并说不用再写收到条了。”王先生说,商业有规则,承诺岂能当儿戏?商家再次让他白跑一趟,他必须让商家赔偿违约金500元,包括交通费300元和项链退费200元。
 
    王先生说,商家屡屡失信,他的确是跑够了,他已告知商家,他不再到莒南县城送项链,而是通过邮寄的方式将项链退给商家,他只向商家提供银行帐号,商家要将违约金打到他的帐号上。不然,他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商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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