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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签合同真诈骗,12名货车司机被骗35000余元

来源:鲁南商报 编辑:周磊 发布时间:2018-10-10 18:57
  本报10月10日热线消息 (记者 庞尊利 通讯员 向田 化春) 夏某在网站上发布货运信息,在同货运司机签订协议后,骗取“好处费”,两货运司机被骗1950元后报警。经查,夏某骗取12名货车司机“好处费”多达35000余元。
  近日,夏某在一网站上发布的货运信息,被货车司机李某瑞看到,于是,李某瑞联系张某,并与夏某取得联系。随后,双方见面,并签订了货物配载运输协议书。之后,夏某便提出先让两人支付“好处费”1950元,于是李某瑞和张某通过微信给她转账。
  随后,夏某带着李某瑞与张某的货车来到了莒南某食用油厂,按照夏某的要求,厂方开始组织人员给货车装车。在车边看着装车的夏某开始嫌装车太慢,几番催促之后,称先去办点事然后便离开了。
  很快,两辆大货车都分别装满了。然而,夏某在与厂方签订的货物配载运输协议书上讲明的是“款到后发货”,厂方因联系不上了购货人夏某拒绝发货。次日,李某瑞和张某发现夏某已经关机。无奈之下,他们俩报警求助。
  接警后,办案民警通过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从其作案手法判断,该案应该还有其他货车司机遭遇其诈骗。8月16日,该案被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在加大侦查力度寻访其行踪的同时,将夏某进行上网追逃。
  20天后,夏某被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杨庄派出所抓获。在押解回莒南后,经审讯,夏某对诈骗多名货车司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自今年6月份以来,夏某虚构企业老板身份,骗取12名货车司机“好处费”多达35000余元。
  近日,因涉嫌诈骗罪,夏某已经被莒南县公安局提请莒南县人民检察院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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