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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破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80余起

来源:鲁南商报 编辑:周磊 发布时间:2019-02-20 20:10
  本报2月20日讯 (记者 王晓)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郯城县扫黑办共摸排掌握各类线索236条,全县公安机关共破获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80余起,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00余人,成功破获犯罪团伙25个,自首人数23人,全市位居前列,有力震慑了涉恶类违法犯罪。
  2018年,郯城县纪委监委共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7起,具体为:省纪委交办2起,市纪委交办31起;县纪委监委排查3起,县扫黑办转来31起,目前,已了结50起,其中省市交办33起,了结27起;县纪委自身筛查3起,了结1起;县扫黑办、政法机关移交31起,了结22起。上述问题线索,立案6起13人,审结5起12人,给予开除党籍3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留党察看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3人,移送1人;网上追逃1人。上述案件,审结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为6起6人,其中涉及保护伞3起3人。    
  大力开展排查安全隐患防范4类风险专项行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化解活动,全县共排查各类风险隐患2517起,整改2367起,整改率94.04%;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6起,化解392起,化解率97%;涉法涉诉信访积案81起,目前通过多种方式,已全部办结。
  采取集体学习、集中研讨等形式,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涉黑涉恶村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12次,12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整顿。对发现的3名受过刑罚的在职村干部信息统一反馈给县纪委监委及相关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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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打掉孙某清等人采用暴力等手段敛财团伙


  2015年2月16日16时许,郯城县公安局接郯城县纸板厂职工韩某报警称,2014年底,自己的同学杜某向皮某玲借贷20万元,自己为杜某担保,后杜某欠款逃跑。2015年2月16日13时许,自己被他人以取快递名义骗至郯城交通局对过、皮某玲经营的二手车租赁公司,被3名男性青年威逼还钱、非法拘禁4个小时并遭一人殴打面部。
  经查,自2014年以来,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租用郯城县郯东路交通局对过老皮二手车租赁公司为据点,由犯罪嫌疑人刘某、皮某玲、孙某清3人统一指挥,非法放贷,收取高息。如对方不按规定偿还,则由刘某、皮某玲、孙某清率领王某、江某礼、李某涛、高某尊、李某、朱某启等人,采取暴力手段非法拘禁借款人逼迫其偿还高息,江某礼等人还在借款人村内或家中,吹奏殡事叭喽、烧火纸、摆花圈等方式逼迫受害人还钱。
  2018年5月8日,郯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专案民警历时7个月共抓获该集团犯罪成员18人。在全省扫黑除恶的大形势下,打掉刘某、皮某玲、孙某清犯罪集团,对于打击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环境安定有序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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