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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6岁女童宾馆坠亡谁之过 儿童安全再敲警钟

来源:沂蒙晚报 作者:董立军 发布时间:2017-06-29 15:45

6月26日,在临沂河东区一家宾馆,一名6岁女童不慎从三楼跌落,最终抢救无效身亡,而在前一天6月25日,在经开区芝麻墩街道毛屯社区,也有一个孩子从五楼坠亡,暑期即将到来,这给广大家长敲响了警钟。


6岁女童就是从该宾馆的三楼坠亡,该房间内的窗户开关已经损坏。

  ◎事件回顾

  夫妻临沂买车女儿不幸坠亡

  近日,家住安徽省蚌埠市的赵先生来临沂买大货车,由于贷款担保等手续需要夫妻签字,6月25日,赵先生和妻子陈女士带着6岁女儿一块来了临沂。为了方便办理车辆挂牌手续,陈女士和女儿就在临沂车管所对面的轩祥宾馆住了下来,谁也不曾想会发生悲剧。

  6月26日晚上,赵先生和临沂的朋友一起在外吃饭,大约临近晚上8点,赵先生和女儿通了一个电话,得知妻女还在宾馆没有吃饭,他又打包要了几个菜,准备带回宾馆,他没想到这次通话竟成了和女儿的最后一次对话。

  “女儿出事了!赶紧去医院!”刚和女儿通话没几分钟,赵先生就接到了妻子的电话,随后他和朋友赶紧往医院赶,在临沂市人民医院南医疗区,因伤势过重,6岁的女儿最终没有抢救过来,赵先生紧紧握着女儿的手,失声痛哭。

  赵先生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女儿是从宾馆三楼房间的窗户上坠落的,“当时女儿在房间里玩耍,我妻子进了房间的洗手间,听到外边有异响后,喊了一声女儿名字,没有听到回音,从洗手间出来后,发现女儿不见了,而房间的窗户开着。我们也不知道孩子怎么就掉下去了。”

  轩祥宾馆的负责人马女士告诉沂蒙晚报记者,当天晚上,她在宾馆前台,大约8点多钟的时候,她突然听到外边“扑通”一声,随后邻店的人惊慌失措地跑了过来,在门口朝她喊着“出事了,楼上掉下一个孩子,赶紧去看看。”

  马女士和几个住宿的客人赶紧跑了出去,“刚开始以为是他们店里出事了,我跑出去之后发现,有个女孩躺在邻店门口,地上都是血迹,抬头发现我们三楼房间的窗户开着,隐约听到楼上还有人在哭,我以为是两口子吵架把孩子扔下来了,我赶紧让丈夫开车把孩子送往医院。”


出事房间内的床铺紧靠窗户,且与窗台的高度差很小。

  记者调查

  事发房间窗户开关有破损 试了几次也没能关上窗户

  28日上午,沂蒙晚报记者来到河东区北京东路和温泉路交会处的轩祥宾馆,三楼出事的房间内比较凌乱,自从发生该事后,这个房间就没再动过。记者看到,窗户的开关有些破损,试了几次也没能将窗户关上。事件发生后,记者采访到了坠亡女孩的父亲和宾馆的负责人马女士。

  家长质疑

  宾馆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安全隐患

  6月27日晚上,在河东区一家宾馆内,沂蒙晚报记者见到了赵先生。

  孩子不幸坠亡,赵先生认为宾馆负有一定责任,“房间内的床不应该靠近窗户。正常宾馆内的床都与窗户有段距离,而我们住的那个房间,两张床的床头紧靠着窗户,整个床面高度更是与窗户相差不多,孩子如果在床上玩,很容易从窗户上掉下去。”

  在事故发生后,赵先生又回宾馆查看了情况,“我发现孩子掉落的窗口,窗户的开关是坏的,宾馆没有及时更换和维修,这样孩子很容易把窗户打开,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开关没有损坏,窗户关上后,孩子很难够得着开关,也很难把开关打开,更不会把窗户推开了。”

  另外,赵先生发现宾馆的营业执照已经过期,经营也不规范,“我们来宾馆住宿登记的时候,店里只是记录了一下身份证,也没有电脑登记系统,而且他们的营业执照在2015年就到期了,这不算是非法经营吗?”

  宾馆回应

  双方都有责任,建议走法律程序

  宾馆负责人马女士告诉记者,他们也不愿意看到发生这样的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他们不会逃避责任,“出于人道主义,我们也想赔偿一些,但是我们还是希望走法律程序,最后法院判决我们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们一定承担多少责任。”

  马女士表示,出事后,赵先生一家多次到宾馆闹事,“他们在我们店门口摆放了两个花圈,还在门口烧纸,出于同情,我们也没有报警,任由他们闹腾,其实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们。”

  “我们是有一定责任,但主要责任还是在孩子父母,他们是怎么照看孩子的,当时房间里也不是没有人,孩子妈妈没有看好孩子。”马女士称,他们住宿两天一直没有出去,几个房客也看到,孩子老是趴在窗户上玩。

  ◎事件追问

  出事宾馆床的摆放是否安全规范?

  针对赵先生提出床的摆放有问题的质疑时,马女士作了解释,“关于床的放置问题,我们就是普通的宾馆,现在国家对这一块也没有具体的标准,如果有宾馆床铺摆放的规范要求,我们会按照要求来做,但是现实是没有规范要求,我们这样摆放床也没有什么不合适。”

  窗户开关是否悲剧发生前已损坏?

  至于窗户开关损坏的问题,马女士否认,“当时开关什么情况我们不确定,反正报警之后,民警都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而且我们也一直没有动过,当时孩子父亲回房间把窗户关上了,他们随后有没有动过开关,我们也说不清楚。”

  出事宾馆是否有营业资质?

  针对营业执照过期的情况,马女士承认属实,“因为营业执照过期,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相关部门已经处罚过我们了,因为营业执照法人是孩子爷爷,现在已经去世了,根据管理部门要求,我们正在办理变更手续。”

  ◎律师观点

  宾馆负主要责任,家长也有过错

  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因此从该事件来看,双方都有责任,家长没有看管好孩子有责任,但主要责任在于宾馆,宾馆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新闻链接

  儿童坠楼事件频发如何防范?

  6月25日,在经开区芝麻墩街道毛屯社区,也有一个孩子从五楼坠亡;同一天,莒县某小区一名6岁的小女孩不慎从三楼窗户坠落,莒县消防紧急出动,成功解救……儿童坠楼事件频发,小编在此整理了一些防止这类悲剧发生的预防措施。

  ●阳台、窗户等应设置防护栏。家庭装修应在阳台、窗户等处设置防护栏,防护栏上不能有便于踩踏攀登的构造。

  ●家长可以采取示范、模拟等方式,来帮助小孩认识家庭环境,比如可以从窗户处抛出玩具,让孩子认识到高空坠落的危险。同时,作为儿童监护人,家长应尽量不让孩子独自待在房间。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11米。

  沂蒙晚报记者 董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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