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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林业局党组被市纪委通报

来源:鲁南商报 编辑:周磊 发布时间:2018-08-27 18:45
  本报8月27日讯 (记者 王逸群) 27日,记者获悉,为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市纪委通报了沂南县林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2018年2月,沂南县林业局有6名中层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鼻子山林场原负责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截留上级资金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沂河林场场长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虚报冒领财政资金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北大山林场场长因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不力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孟良崮林场场长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截留森林抚育补贴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森林公安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林业局林木管理站负责人因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6人违规违纪问题主要发生在刘长安(沂南县政府原党组成员,现任沂南县北大山林场场长,副县级)任沂南县林业局党组书记以及梁立民任沂南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刘长安作为时任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单位负责人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对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另有违反组织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梁立民作为时任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单位负责人教育、监督、管理不到位,对问题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另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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