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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周年工作综述

来源:鲁南网 作者:朱鹏 陈志增 发布时间:2016-12-05 09:11

     驰而不息纠“四风” 久久为功树清风

               ——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周年工作综述

      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四年来,我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步伐不松、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遏制“四风”问题反弹。
  四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397起,处理21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1人,有力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迈出了坚实步伐。
  
以上率下,步步深入,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
  
  从中央八项规定提出之日起,我市就牢牢强化看齐意识,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到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再到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以贯之,步步深入。
   “要按照中央、省纪委要求,锲而不舍抓好贯彻落实,使广大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自觉行动。”“我们要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上持续用力,严查严管,确保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交出老区合格答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林峰海对纠正“四风”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提出临沂纠正“四风”工作要走在全省的前列。
  市委常委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省委《实施办法》,带头接受全市干部群众监督。市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市委常委以上率下,带头改进作风。无论是公务接待,还是到基层调研,市级领导一律不饮酒,一律按规定吃工作餐或份饭;每逢婚丧嫁娶喜庆事宜,市级领导都主动报告,从简办理,严格要求,为全市党员干部树立了榜样。
  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市委还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廉政谈话、述廉述责、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县区党政班子成员、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既严格遵守规定、带头执行规定,又抓好分管领域的纠正“四风”工作。
  加强党纪政纪法规教育,强化“红线”意识。针对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市纪委在全市持续开展纪律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市、县(区)党校开设廉政课程,邀请市委、县(区)委常委进党校做讲师;各级领导干部进考场、当考生,每两年接受一次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今年共有2万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测试,通过率达96.76%。
  思想认识发生转变,模糊认识变得清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观念在沂蒙老区深入人心,群众对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满意度不断提升。绝大多数党员都意识到了“不能触碰纪律的底线”,“公私”概念明显增强,遵守纪律规矩渐成自觉。干部作风的变化,带动了社会风气的好转,市民节俭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消费日趋理性。
 
狠抓节点,精准整治,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港经济开发区大队原副大队长孙成本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平邑县保太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李洪福违规领取津贴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6年11月21日,市纪委通报曝光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这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向人们释放出这样一种强烈信号:反“四风”绝不是一阵风,越往后执纪越严。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重要时间节点既是纠治“四风”的重点,也是反映作风变化的窗口。抓关键节点、抓具体问题,全市正风肃纪的力度从未放松、频率从未降低。
  四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住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违规举办“升学宴”等易发“节日病”,在节前发通知、严明纪律要求,节中抓检查、紧盯违纪问题,节后严问责、及时通报曝光,狠刹节日不正之风,持续释放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
  市纪委一改过去只在节日期间明察暗访的惯例,市县两级联动,采取自查与下查一级、普查与抽查、交叉式暗访等方式,重点对旅游景点、餐饮饭店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开展明察暗访,逐渐形成全覆盖、闭合式、常态化的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运行体系。四年间,市纪委共组织大规模明察暗访28次,查实问题414个,处理76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0人,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反弹。
  针对“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传统监督方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互联网+”监督模式,加大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运用,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市纪委不断改版提升沂蒙廉政网,开通“沂蒙清风”官方微信公众号,方便群众参与监督;8个县(区)纪委开通微信公众号,沂水县、莒南县开发“四风”问题随手拍系统,随时随地接受群众监督……运用、善用新媒体参与监督模式取得了良好效果。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市纪委及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治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推动面上工作的好转。四年来,先后下发“十条禁令”,开展公务用车、涉牌涉证、多占办公用房、违规公务接待、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财经纪律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坚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通报、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强化震慑力。四年来,全市共发通报272期,通报典型案件1029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1534人。一次次的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了持续的强大震慑力,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认真学习通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全市“不敢腐”的氛围正在形成。
  
固本培元,扎紧笼子,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2014年,我市制定下发《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计划1年内对所有派驻监督部门巡察一遍。同时,费县、临沭、莒南、沂南等4个县区也先后开展巡察工作。
这一做法在中央纪委纪检监察信息上作了交流。
  “纠正‘四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震慑是成绩;建章立制、创新举措、久久为功,更能发挥事半功倍的效果。”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吕凤龙表示。
  “办公用房应该多大面积?”、“婚丧嫁娶事宜能摆几桌酒席?”围绕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婚丧喜庆、津贴补贴等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市纪委下发《关于重申有关纪律进一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的通知》、《整治违规多占办公用房的通知》、《关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答复》等制度,对其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纪律“红线”。
  干部离特权远了,离群众近了,党风为之一变;机关里花架子少了,干实事多了,政风为之一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年以来,全市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明显增强。2013年以来,市级共出台作风建设有关制度规定38个,形成了加强作风建设较为系统的制度体系。通过建章立制,促进了党员干部从“不敢”向“不能”、“不想”的转变,进一步推进了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反对“四风”必须持之以恒。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在治理“四风”顽疾工作中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作风建设在老区生根生威,成为新常态,使全市党风政风和社会民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进一步凝聚,形成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正能量。(朱鹏 陈志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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