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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扣涉案资产314.26万元

来源:鲁南商报 编辑:周磊 发布时间:2019-03-17 20:37
本报3月17日讯 (记者 孙飞霞)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莒南县坚持“有黑扫黑、有恶惩恶、有霸除霸、有痞治痞”和依法严惩不动摇的方针,精心谋划、重拳出击,始终保持了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态势。截至目前,共打掉涉恶犯罪集团1个(在侦),涉恶犯罪团伙2个,涉恶共同犯罪10个,抓获涉恶类犯罪嫌疑人59人,批捕30人,查扣涉案资产314.26万元。

自2018年2月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莒南县公安局组建民警工作专班,广辟线索来源,对黑恶势力坚持“露头就打”。截至目前,全县打掉涉恶犯罪集团1个(在侦),涉恶犯罪团伙2个,涉恶共同犯罪10个,抓获涉恶类犯罪嫌疑人59人。其中,刑事拘留53人,取保候审6人,批捕30人,查扣涉案资产314.26万元。提起公诉2起7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起7人。

莒南县重点关注重点行业和领域问题,按照“两个一律”要求,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问题,彻查“关系网”和“保护伞”。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初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8条,涉及28人,立案查处基层党员涉黑涉恶问题7起,查结6起,给予党纪处分6人(1人同时受政务处分),其中涉及“保护伞”问题3起3人。

对村(社区)两委成员拉网式排查,全面托清了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对发现有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调整、及时处理。同时,对村(社区)“两委”成员履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于排名靠后的进行警示谈话,督促整改;对确实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面对歪风邪气不敢管不愿管的进行调整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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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以来,莒南县板泉镇潘庄村村支部成员朱某法、村干部朱某便,为达到向沭河潘庄段沙场索取200万元的目的,组织煽动潘庄部分村民聚集,堵断沭河东河堤路潘庄段,设置障碍,长期占据沭河大堤,阻断交通,不准运沙车辆出入。后又私下向沙场经营方索取40万元,为堵路值班村民发放报酬,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2018年1月23日,莒南县公安机关对朱某法、朱某便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进行立案侦查,朱某法、朱某便二人被刑事拘留;3月23日,朱某吨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取保候审;2018年5月8日,朱某所、朱某东二人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已被莒南县局依法刑事拘留;2018年6月5日,朱某贵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取保候审;2018年6月10日移送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8年10月8日,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朱某法、朱某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朱某吨、朱某所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朱某东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朱某贵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记者 孙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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